根据省政府《关于研究加快推进有关政府投资产业基金设立运作的纪要》 (〔2022〕21号)、省领导在《福建省财政厅、商务厅、工信厅<关于上报福建省闽台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请示》上的批示及《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闽台产业发展基金筹建方案>的通知》(漳金管〔2023〕9号),依据《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漳财金〔2021〕1号)、《福建省闽台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招募公告》的相关规定,经过公开征集、方案申报、资格初审、尽职调查以及专家评审,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产业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福建省闽台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现将基金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访反映情况。
联系人:张泽霖
联系电话:0596-2028177
漳州市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 |||||||
2023年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参股福建省闽台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名单 | |||||||
序号 | 子基金名称 | 注册地 | 总规模(亿元) | 首期规模(亿元) | 产业引导基金拟出资金额(亿元) | 主要投资方向 | 管理机构 |
1 | 福建省闽台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 | 漳州市 | 200 | 10 | 1 | 福建省战略新兴产业企业、两岸融合企业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台资企业、台湾技术团队企业、应用台湾先进技术及设计的企业或项目及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项目),包括集成电路、新能源、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