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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资产对外招租公告
来源: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者:尹长旭发布时间:2024-07-10 09:24

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4年第3季度拟出租的店面、房屋等29宗,现对外公开招租。租赁的信息及方案具体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类型、地址、面积、租金底价(详见出租资产明细表)

二、租金及租赁年限

1.租赁期限:2-5年(可选择,如有其它期限规定、详见出租明细表)。

2. 按实际中选金额,中选方按中选租金金额按照租赁合同中的要求缴交租金,先交后用。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起租金每2年递增3%。如在“出租房屋明细表”备注中对递增标准或者合同租赁期限有另行约定的,以“明细表”为主。

3. 比选标底:按标的物招租底价(经我司招租会评审通过)计算。

4. 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低于3个月租金(按招租底价计算,不计息);比选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按招租底价计算),中选后比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原承租人参与比选的,之前已缴纳的违约定金自动转为比选保证金(不足三个月租金的须补足)。

5、中选者需按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招租人有权根据本公告“第七条”及“第八条特别说明”等条款做出处理。 

三、出租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如果有两家以上报名,采用一次性报价的竞标方式,以价高者即为招标比选竞得人,相同价高者,优先考虑租赁期限和用途,招租人需及时将价高者情况告知原承租户,原承租户有优先承租的权利。在原租户无续租意愿情况下,中选者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自行与原承租户协商本次公开招租租赁物的移交时间和条件,招租人协助。只有一个符合条件报名的,则按实际报价但不低于租赁底价签订租赁合同。

四、有意承租的单位或个人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到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报名和了解出租物情况。

五、报名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报名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嘉华大厦11层、漳福路16号

联系人:尹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6-2026368/2923655

七、本次公开招租所有租赁物如在公告期内无人竞标,除非考虑重新定价,否则我方有权在不低于本次公告竞标价的前提下另租他人。

八、特别说明:①出租人以标的物现状出租,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如经发现根据租赁合同相关条款执行②中选人如在中选后无法签订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③消防报审等所有经营所需手续办理及费用均由中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审批而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人要求任何补偿④本次资产的对外招租谢绝可能存在重特大安全隐患的行业,如危险化学品存放及经营等⑤如原租户加入竞租,之前缴交的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比选竞价保证金(不足三个月租金的须补足)⑥维修后需经我方通过安全性等核查验收后方可入住,还需配合我方日常安全检查,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

 

  附件:2024年第3季度29宗出租资产明细表(国投、资产、龙机等)(1).xlsx


                        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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