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研究加快推进有关政府投资产业基金设立运作的纪要》(〔2022〕21号)、省领导在《福建省财政厅、商务厅、工信厅<关于上报福建省闽台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请示》上的批示及《漳州市金融局 财政局 国资委 商务局关于印发 <福建省闽台产业发展基金筹建方案>的通知》(漳金管〔2023〕9号),依据《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漳财金〔2025〕3号)、《福建省闽台产业融合发展基金管理机构招募公告》等相关规定,通过公平公正、综合评价,现将福建省闽台产业融合发展基金拟合作机构信息公布如下:
序号 | 拟合作基金管理机构 |
1 | 昆山华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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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4日